欧博abg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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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1 10:46

天津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欧博abg并综合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局及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8年,天津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津政办函〔201840号),围绕解读回应、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方面提出32项工作任务,对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牵头落实单位。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各区政府和各市级机关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政务公开事项,形成了标准化的事项清单列表,拓宽了涉及民计民生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推进政务服务透明规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实施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为重点的“五减”改革,共取消343个事项,将557个事项合并为165个事项,下放94个事项;取消3842件申请材料、188个办理环节、106个证照;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平均时限21.2天压减至5.4天,减少74.37%。将“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清单全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制定印发《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坚持统筹规划、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一网通”平台归集240余万条政务数据信息,自2018810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网站总访问量突破752万,累计注册用户52.6万个。

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只进一扇门”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改革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包括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实体大厅由“多门”变“一门”、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服务作风建设等,全市9个市级部门垂直管理的120个对外服务大厅统一加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各区专业大厅分中心的更名挂牌工作将结合各区机构改革工作推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三)扩大政民互动,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强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市、区两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持续加强,开展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单位网站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摸底和排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两微一端”影响力持续加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开展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开时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便民服务专线平台提升扩容。细化平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建立管理标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便民服务专线扩容后,可满足560个用户同时在线使用,大大提升了平台受理能力和回访力度,全年回访群众共计957995件。

(四)注重协调联动,形成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新格局

加强政策解读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市政府部门是市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全力推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通过天津政务网和市政府公报,欧博官网就消费者权益保护、高考招生政策、冬季供热等与民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展开政策解读,发布解读文件50余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82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39,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双微”回应14609次。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综合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进一步提高解读政策的趣味性、可读性。

全方位做好舆情回应。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全年《政民零距离》栏目共受理网民有效留言49780条,回复率99.99%,满意度92.90%

(五)强化培训和评估,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举办天津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进行授课,各区、各单位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深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持续强化考评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分值权重提升到4%。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标准,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督促落实。考评中注重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被考评单位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指导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持续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开展评估,建立健全科学、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支撑体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规范方法流程,加强制度保障,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6860(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包括市级机关192293条、区政府27456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469件。

从公布渠道来看,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852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530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0380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8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0067条。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1.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严格做到100%全覆盖,预决算公开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政府预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四本预算”,以及政府债务的余额和限额;预决算公开各项收支的明细情况、“三公”经费安排情况以及预决算编制说明。为便于公众理解,编制说明中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信息。

2.加强公开规范化,提升内容可读性

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为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嵌入部门预决算编制系统,自动提取数据,生成报表。编印并公开预算草案解读,采用报表、文字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不仅看得到,而且看得懂,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可读性。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充分利用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中国(天津)”等网站,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1.做好批准服务和批准结果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主动公布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等,法人可在线进行预约或办理,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网上公开结果,向公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通过天津市政务服务运行与监察考核系统等渠道,公开批准结果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

2.做好招标投标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及项目负责人信息。通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季度公开招投标违法信息处罚结果以及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

3.做好征收土地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市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征地告知书、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信息,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4.做好施工、竣工和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共查询专栏、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以及施工现场公告栏,全面公开项目法人单位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信息,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1.突出关键环节,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利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保障性住房专栏、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今晚报等载体,公布限价房签署合同情况、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受理结果,每周公示限价房受理结果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结果,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透明。利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40个、监督检查处理决定55个、处罚信息13条。

2.发挥交易平台作用,推动信息资源交互共享

推动各信息公开单位系统对接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并实时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信用中国(天津)”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用信息,同时交互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市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共享,着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衔接,提升综合服务便捷性。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促进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

1.做好社会救助、结对帮扶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等社会救助事项,重点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和救助对象公示,设立低保数据公示专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信息,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

推进结对帮扶信息公开,印发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并重点做好帮扶举措、资金投入、帮扶效果等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福利信息公开,严格规范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全面做好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情况公开公示。

2.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等平台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及办学管理标准等信息。通过校园公示栏等途径,公开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初中控辍保学工作、高中及中职资助工作情况等信息。通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3.做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院务公开,向社会、患者、职工主动公开相关制度、受理途径,及时发布惠民政策、健康知识及工作进展等情况。全面公开签约家庭医生信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公开疫苗接种单位基本信息和疫苗免疫程序,加强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4.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收费、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每月定期公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检测结果,按季度公开环境监察随机抽查情况。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年通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专栏公开环评报告书53,环评验收55个。

5.做好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公众急需了解的企业安全、事故快讯、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规定及动态信息,规范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修订和演练各项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6.做好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公共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公开全市各大艺术院团、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举办的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信息。公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819件。其中,市级各部门收到申请6907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到的申请量居前;各区政府收到申请7912件,红桥区、滨海新区、东丽区收到的申请量居前。各种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192件,传真申请122件,网络申请5900件,信函申请460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乡规划建设、商品房销售、各类交易所监管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策咨询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截至2018年底办结14795件,在办结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891件,占6.02%;同意公开的5651件,占38.20%;同意部分公开的281件,占1.90%;不同意公开的1321件,占8.9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012件,占13.60%;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247件,占21.9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852件,占5.7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40件,占3.65%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4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44,被依法纠错44件,其他情形54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6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99件,被依法纠错11件,其他情形53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城乡建设工程等方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部门的公开意识、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还需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及答复规范性仍需完善等。2019年,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公开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加大公开力度,加强预期引导。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推动公报数字化,完成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的网上标注。

(二)推进落实“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

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工作各环节,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区政府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三)做好政府网站规范管理,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技术和设备实现全市政府网站监测常态化和智能化,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监测,利用机器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网站监管水平。提升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推动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服务便捷高效。

(四)加强培训和评估,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结合国办公开办第三方评估结果,围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领域,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并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持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政务公开的创新实践

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考察,持续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

六、天津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天津政务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邮编:300045,电话:022-83605515,电子邮箱:gongkaiban@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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